涉串謀傷害警員 3被告疑潛逃被扣內地缺席應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9/07 18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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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機店東主頼振邦涉串謀傷害警員被控,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,警方於法院附近戒備。(林欣樂攝)

去年12月8日警方於天后及荃灣搜出手槍及106粒子彈等物品,涉案7人分別被控串謀意圖傷人、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等4罪,案件今(7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。其中3名被告疑於潛逃台灣途中被捕,現被拘留於內地,法庭今發出通緝令。另外,手機維修店「3C維修工作室」東主涉與該7名被告等人串謀傷害警員,被控1項串謀意圖傷人罪,案件今(7日)午首次提堂,被告暫時毋須答辯,所有案件押後至12月7日再訊,全部還押候訊。

涉案7人共分3案再訊,首案5名被告為黃振強(21歲)、吳智鴻(23歲)、張俊富(22歲)、張銘裕(20歲)及嚴文謙(21歲),次案被告為蘇緯軒(18歲);另案被告彭軍壕(33歲)。

7人被控1項串謀有意圖傷人罪,被控於2019年12月8日,在香港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,意圖使該警務人員身體受到嚴重傷害。首案5名被告另被控1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,即管有1把手槍、4個彈匣及106發子彈;以及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,涉及爆竹、煙花、伸縮棍及鐳射筆等物品。

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,控方透露,控方早前從內地機關收到資料,指3名被告張俊富、張銘裕及嚴文謙,為早前經船潛逃台灣,在中國水域被捕的12人其中3人,他們現被拘留於內地,故今午缺席聆訊;法庭今正式發出拘捕令將3人逮捕歸案。

辯方代表律師申請解散3人的法律代表團隊獲批,張俊富的代表律師希望法庭不予充公人事保釋金遭拒,至於3萬元保釋金則留待逮捕後處理,案件押後至12月7日再訊,其餘4人還押候訊。

同事件中另被拘捕的賴振邦(29歲,報稱技術員),疑為「3C維修工作室」的東主,被控1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。控罪書顯示,案件由國家安全處負責,控罪指他於2019年12月8日在香港與黃振強、吳智鴻、張俊富、張銘裕、嚴文謙、蘇緯軒、彭軍壕、蔡凱明、李家田及其他人,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,意圖使該警員身體受到嚴重傷害。

控方申請押後至12月再訊,待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,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2月7日再訊,被告還押候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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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